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會館募款辦法
109年7月3日第四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110年5月21日第四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籌募本公會會館購建經費,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公會全體理監事,共同推動募款事宜。
第三條 募款對象以本公會會員為原則,但亦得以特定人士或機關團體為對象。
第四條 本公會指定捐助金額及層級如下:
第一級: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第二級:新臺幣一百萬元。
第三級:新臺幣五十萬元。
第四級:其他金額。
第五條 本公會為鼓勵捐助,得設置下列獎勵辦法,以示感謝:
一、籌製「紀念碑」,鐫刻捐助者及捐助金額,永誌紀念。
二、製發感謝狀、徽章或其他紀念品。
三、製發優待卡:
(一)卡別:
1.鑽石卡:捐款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2.鈦金卡:捐款新臺幣一百萬元。
3.金卡:捐款新臺幣五十萬元。
(二)優待項目:
1.使用會議室等設備:
(1) 鑽石卡:終身免費。
(2) 鈦金卡:五折。
(3) 金卡:七折。
註:依序優先使用。會議室租借使用辦法將待新會館購置裝修完成後,另行定之。
2.本公會各項消費項目,以本公會開立發票者為限:
(1) 鑽石卡:五折。
(2) 鈦金卡:六折。
(3) 金卡:七折。
3.會員年費:
(1) 鑽石卡:終身免繳年費。
(2) 鈦金卡:終身年費五折。
(3) 金卡:終身年費七五折。
(三)優待卡於持卡人終身有效。除會員年費優待對象僅限持卡本人外,其餘優待措施,不限持卡本人使用。
(四)本公會保有隨時調整上開優待辦法之權利。
第六條 本公會所募款項,專款專用於購置新會館、裝修及管理,由監事會負責監督,使用情形隨時公開登載於本公會官網。
第七條 本辦法由理事會訂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