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網站刊登徵才訊息管理要點
109年7月3日第四屆理監事第七次聯席會議通過
一、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充分有效使用本會網站,及加強服務本會會員徵才之需求,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會員或所屬單位欲於本會網站刊登求才訊息,請直接下載「我要求才申請表」,填妥後再MAIL至本會。
三、本會將依申請書內容上傳網站登載。刊登期限一個月,如欲續登或更新資料,需預先告知本會。
四、本會會員刊登求才訊息,請注意刊登內容,勿觸專利師法、專利師執業倫理規範及相關法令。
五、本會網站僅為會員及所屬單位提供刊登徵才訊息之介面,對刊登內容、後續徵才過程及僱傭法律關係不為任何背書與保證,如有爭議由當事人自行解決,概與本會無涉。
我要求才申請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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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
專利師 |
徵才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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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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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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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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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30天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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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詳細資訊可另附加檔案) 單位名稱:○○○○ 職稱:○○○ 【要求學歷/科系】 ○○○○ 【年資】 ○○○○ 【待遇】 ○○○○ 【工作地點】 ○○○○ 【工作說明】 ○○○○ 【應徵及聯絡方式】 ○○○○ |
備 註:請至少於預定張貼日三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若徵才單位MAIL徵才訊息後三個工作天仍未刊出,煩請主動與本會秘書處聯絡02-2701-1990#12。
2、若於刊登期限截止前尋得適當人才,請務必來電或e-mail通知本會以刪除此筆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