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沿革
專利師透過其在技術與法律上的專業,協助發明人申請專利,提供專利相關事宜之諮詢及服務,並協助處理專利相關爭訟案件。專利師之養成及管理是提昇我國專利及智慧財產權服務品質,增進我國研發創新整體能力及專利乃至智慧財產權健全發展之重要環節。
台灣雖自1949年1月1日起即已施行專利法,但對於攸關專利品質之專利師/專利代理人之養成、考試制度及相關管理一直沒有正式法律規範,多年來均仰賴智慧局於2003年制訂之專利代理人規則。然而依據專利代理人規則可充任專利代理人之人數與真正實際從事專利相關業務之人數有相當大之落差,使得專利代理人之管理難以落實,且專利代理人之交流也只能仰賴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APAA)、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AIPPI)等社團組織既有之架構及平台,就專利代理人之法律定位、專業能力公信力之建立及職業倫理之落實及管理而言,均有不足。
專利師法草案雖在1988年即已送交立法院審議,但長達20年均一直未有進展。在歷屆APAA先進前輩們的多方努力、積極奔走,及前智慧財產局蔡練生局長努力協調下,專利師法終於在2007年7月11日公布,2008年1月11日起正式施行,第一次專利師國家考試也在2008年8月正式舉辦。第一批通過國家考試的專利師在2009年5月受訓、登錄,及通過免試及專業訓練合格取得專利師資格之專利代理人約70人,於2009年7月29日依專利師法規定在智慧局召開發起人會議,8月14日正式向內政部申請成立。「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承載著各方的期待,在2009年12月11日終於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