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外新訊
經濟部來函,修正「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及發布令(含審查基準)影本
經濟部101/5/4來函,修正「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及發布令(含審查基準)影本,並附修正後之「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1份,請參閱附件,並自101/7/1生效,敬供參酌。
附加檔案: 101專師收字第038號.pdf
發布日期:2012/05/08
附加檔案: 101專師收字第038號.pdf
發布日期:201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