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外新訊
經濟部來函,增訂「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第二章更正」,並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九章更正」及「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第一章形式審查」自即日起生效
經濟部104/7/15來函,增訂「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第二章更正」,並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九章更正」及「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第一章形式審查」,自即日起生效,檢附發布令影本一份,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 104專師收字第087號.pdf
發布日期:2015/07/15
附加檔案: 104專師收字第087號.pdf
發布日期: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