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訊息
本會訂於2015/11/4(三)舉辦「商標近期實務案例見解分享」專題演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商標實務委員會
【時 間】2015年11月4日(三)18:30~21:30
【地 點】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1103會議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
【講 題】商標近期實務案例見解分享
【講題大綱】
壹、商標行政事件
商標註冊、異議、評定事件-不得註冊之事由
廢止事件-事實認定及舉證責任
貳、商標民事件
有效性的爭執
侵權之認定
損害賠償之計算
參、商標法與其他法律之交錯適用
【講 座】彭洪英 法官
【現 職】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學 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
【經 歷】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83年12月-85年12月)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庭長(85年12月-101年11月)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101年11月迄今)
*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演講之時間、地點等之權利。
【活動說明】
1. 截止時間:依據報名且完成繳費的先後次序為準,名額有限額滿即止,報名並完成繳費即表示報名成功。
2. 若臨時不克出席,請於演講日三個工作天前(10/30下班前),以電郵通知公會取消報名以辦理退費,逾期不受理退費。
3. 活動聯絡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02-2701-1990分機9林小姐 mail@twpaa.org.tw。
【報名作業】
1. 會員可預繳500元保證金作為專題演講報名費,出席者將不退還並可繼續報名其他場次專題演講而不須重新繳納報名費;未出席簽到者則需扣除保證金並開立發票。會員參加本次在職進修活動採計3點。
2. 會員須簽署保證金同意書,以表示同意將保證金存放在本會。
3. 非會員報名者收1,000元報名費,並於報名表上填寫欲開立的發票抬頭及加註統一編號等資料。
4. 報名費請匯入本公會帳戶如下,匯款後請以電郵(mail@twpaa.org.tw)或傳真02-2701-0799提供匯款單據或帳號末5碼,以利本公會核對匯款。
戶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銀行代號:017
帳號:01909-02091-2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商標實務委員會
【時 間】2015年11月4日(三)18:30~21:30
【地 點】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1103會議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
【講 題】商標近期實務案例見解分享
【講題大綱】
壹、商標行政事件
商標註冊、異議、評定事件-不得註冊之事由
廢止事件-事實認定及舉證責任
貳、商標民事件
有效性的爭執
侵權之認定
損害賠償之計算
參、商標法與其他法律之交錯適用
【講 座】彭洪英 法官
【現 職】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學 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
【經 歷】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83年12月-85年12月)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庭長(85年12月-101年11月)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101年11月迄今)
*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演講之時間、地點等之權利。
【活動說明】
1. 截止時間:依據報名且完成繳費的先後次序為準,名額有限額滿即止,報名並完成繳費即表示報名成功。
2. 若臨時不克出席,請於演講日三個工作天前(10/30下班前),以電郵通知公會取消報名以辦理退費,逾期不受理退費。
3. 活動聯絡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02-2701-1990分機9林小姐 mail@twpaa.org.tw。
【報名作業】
1. 會員可預繳500元保證金作為專題演講報名費,出席者將不退還並可繼續報名其他場次專題演講而不須重新繳納報名費;未出席簽到者則需扣除保證金並開立發票。會員參加本次在職進修活動採計3點。
2. 會員須簽署保證金同意書,以表示同意將保證金存放在本會。
3. 非會員報名者收1,000元報名費,並於報名表上填寫欲開立的發票抬頭及加註統一編號等資料。
4. 報名費請匯入本公會帳戶如下,匯款後請以電郵(mail@twpaa.org.tw)或傳真02-2701-0799提供匯款單據或帳號末5碼,以利本公會核對匯款。
戶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銀行代號:017
帳號:01909-02091-2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商標實務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