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會外新訊 / 經濟部來函,訂定「臺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會外新訊 經濟部來函,訂定「臺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經濟部104/12/29來函,訂定「臺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 104專師收字第151號.pdf 發布日期:2015/12/29 回前頁 會務訊息 會外新訊 會議紀錄 年度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