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外新訊
經濟部來函,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 ,並將名稱修正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經濟部100/3/7來函,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 ,並將名稱修正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檢附「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 100專師收字第023號.pdf
發布日期:201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