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訊息
有關2023年度訴訟相關專題演講及研習班開課說明
各位會員大家好:
經公會多方努力爭取,今年2月15日新修正通過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在「律師強制代理」之前提下,於第16條第1項特別規定專利師於專利權相關民事訴訟事件中,得經審判長許可合併受任為訴訟代理人。司法院嗣為保障當事人之訴訟權益並提升專利師代理民事訴訟之本質學能,擬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審理細則修正草案中明定審判長得許可專利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之情形,包括專利師於受委任前三年內必須修習民事訴訟相關課程達40小時等(審理細則草案條文請見附件1)。
針對司法院上開審理細則草案,公會刻正向司法院爭取改由公會以自治、自律方式辦理,以取代在審理細則中明定條件之作法。為此,公會已訂定「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會員辦理訴訟代理業務作業要點」(詳如附件2),除擴充專利師得擔任訴訟代理人之資格態樣以更切合實際並兼顧會員執業權益外,同時亦積極規劃訴訟法相關課程達30小時(詳下說明),以協助欲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之會員儘速達到前述作業要點之要求。此外,公會將設置「專利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名冊」,俾定期向司法院及法院陳報符合上開作業要點所列資格之專利師名單,供法院審判長參酌。司法院已收訖公會之建議,目前正進行內部檢討,且與公會密切協商中。如其同意公會所規劃之機制,預計應會在近期發佈更新版之審理細則修正條文,屆時將立即週知各位會員。
為配合「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會員辦理訴訟代理業務作業要點」第5條第3款之規定,強化專利師訴訟相關之專業學識,公會今年預計陸續開辦下列訴訟相關課程(時數共計30小時),各課程活動詳情請參閱公會官網【報名專區(2023年度)】說明,於開課前也會發送通知給全體會員,歡迎會員踴躍報名參加,謝謝。
專利師公會報名專區(2023年度):https://www.twpaa.org.tw/events.asp?y=2023
發布日期:202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