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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利耗盡原則於實務的最新發展

 

時間:2020/07/03 19:00~21:00

地點:網路線上課程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專利師商標實務委員會主辦/專利師在職進修委員會協辦

講題:商標權利耗盡原則於實務的最新發展

主講人:吳俊龍法官

進修時數:

 

報名截止 報到序號表

 

報名限制與費用:

 

會員: NT$500

非會員: NT$1,000

 

人數限制150名,即日起至6/18(四)限定會員報名,會員需上課保證金$5006/19(五)起開放予非會員報名,非會員報名費$1,000

現職:

智慧財產法院   法官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資格: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律師高考及格
經歷:  法官學院調辦事法官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調解專股法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專長證照
司法院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數位內容著作權種籽師資證明
演講主題:

商標權利耗盡原則於我國法院實務案例與最新發展

大綱:
壹、緒論—商標權耗盡原則    
一、權利耗盡意義及目的    
二、國內耗盡與國際耗盡    
三、適用要件與法律效果    
四、商標耗盡例外    
貳、我國商標法及實務採國際耗盡原則    
一、真品平行輸入及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44號民事判決    
二、82年12月12日修訂公布商標法第23條第3項    
三、92年5月28日修正公布商標法第30條第2項    
四、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商標法第36條第2項
五、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民商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    
參、商標權利耗盡法院實務案例與最新發展    
一、國內外之商標權人相同    
二、國內外之商標權人不同    
三、智慧財產法院對「有特定關係之不同商標權人」是否適用商標權利耗盡之見解
四、最高法院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7號民事判決    
五、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1號刑事判決
肆、結論

 

【活動說明】
本次商標課程將採用Cisco Webex Meetings
◆本課程採計「會員在職進修獎勵辦法」採計2小時。

◆會員請至會員專區登入後辦理報名,以維護您的權益。即日起至6/18(四)限定會員報名,會員需上課保證金$5006/19(五)起開放非會員報名,非會員報名費$1,000

◆報名費請匯入本公會帳戶如下,匯款後請以電郵(mail@twpaa.org.tw)或傳真02-2701-0799提供匯款單據或帳號末5碼,以利核對匯款。

銀  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復興分行

銀行代號:050

戶  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帳  號:070-12-073873

◆若臨時不克出席,請於演講日三個工作天(6/30星期二下班前),以電郵(mail@twpaa.org.tw)通知本會取消報名。

◆活動聯絡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02-2701-1990分機12 黃小姐,mail@twpaa.org.tw

◆本會保留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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